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熊豐)記者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針對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最高檢多措并舉,嚴懲包括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在內的各類涉疫犯罪,各地檢察機關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作用,有力保護了知識產權權利人利益。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介紹,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涉“問題口罩”案件超過85%,其余案件涉及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物資,罪名主要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經(jīng)營罪。
記者了解到,“兩高兩部”聯(lián)合出臺意見,明確將制假售假等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醫(yī)用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醫(yī)用器材,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2月中旬以來,最高檢連續(xù)發(fā)布了十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第四批專門結合假口罩、假消毒液案例以案釋法,既給各地檢察機關正確辦案提供了指引,又對潛在犯罪形成有力震懾,起到了打擊與預防的綜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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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宙超